首页 > 新闻 > 社会 >

内蒙古赤峰发布新冠病毒肺炎疫情Ⅲ级预警

发布时间:2022-03-13 14:48:12来源:
 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卫健委消息,3月13日,松山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,系境外返回人员,并启动了突发新冠肺炎疫情Ⅳ级应急响应。根据《赤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(第六版)》(赤防指发〔2022〕18号)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,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:
 

 

  一、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

  预警级别:Ⅲ级。

  2022年3月13日起进入预警期,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2年底。

  二、注意事项

 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赤峰市官方媒体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,凡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、重合的人员,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、嘎查)、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,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、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工作,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。

  各地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,加强对本地区、本单位抵返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,对可疑病例,特别是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及接触史,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严格按规程处置,应检尽检,应隔尽隔,确保不流失、不脱控一个可疑患者。

  倡导近期抵返赤峰市人员主动进行核酸检测。广大市民应尽快接种疫苗,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。坚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分餐制、用公筷、常消毒等良好习惯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如有头痛发热、咳嗽乏力、嗅(味)觉减退和腹泻等异常症状,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(诊室)的医疗机构就诊,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信息,合理安排出行,非必要不要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。

  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,赤峰市卫健委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的分级,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。

  (总台记者 呼和牧仁 陈晓东 马雨晴)

(责编: admin)

免责声明:本文为转载,非本网原创内容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